据央视新闻微博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乔丹公司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商标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法院同时认定拼音商标“QIAODAN”及“qiaodan”未损害乔丹姓名权。

  资料显示,乔丹体育是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从2000年起,该公司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注册了“乔丹”、“QIAODAN”、“侨丹”、“桥丹”、“乔丹王”以及与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中英文写法一致的多个商标。

  2011年11月25日,与安踏、匹克同属晋江系的体育用品企业乔丹体育闯关过会,并计划于2012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乔丹体育的上市进程也因“A股体育鞋服第一股”的身份而广受关注。就在一切看似有序进行时,2012年2月23日,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一纸诉状将乔丹体育送上法庭。

  迈克尔·乔丹认为这些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姓名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乔丹公司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在一、二审中,迈克尔·乔丹均败诉。迈克尔·乔丹始终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ei--fxypipt0530556乔丹体育官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