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崔晓旭 通讯员 郑拥智)5日上午,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桥隧大队在金尚路发现一部漳州籍出租车停在路边,一名乘客正往车后备箱塞行李,涉嫌非法揽客。

  “乘客是我从漳州拉来的。”驾驶员不停重复这句话。执法人员将车上三名乘客与驾驶员分开询问。起初,三名乘客也声称自己是从漳州过来的。

  执法人员向乘客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乘客终于如实陈述事实:三名乘客均在厦门拨打漳州调度电话,让这名驾驶员载他们去往漳州。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本市籍出租汽车从事起点在本市范围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营运,没收违法所得,处以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