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隐私被泄露可举报

  记者调查发现,商家所使用的摄像头是360智能摄像机,这是上水滴直播的“必备产品”。公开资料显示,水滴直播是奇虎360公司旗下一款视频直播生活秀平台。

  记者联系水滴直播团队,水滴直播产品经理张西胜表示,水滴直播平台是基于360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分享平台,360智能摄像机是安防产品,其默认的出厂设置为安防状态,即只有机主才能看到拍摄的画面。网友在水滴平台上看到的画面,都是机主将安防状态手动调整为直播状态,是由机主自主、自愿操作和控制的。

  张西胜还表示,2015年6月开始,水滴平台官方制作免费贴纸,发放给商家和公共场所直播用户贴在显眼处,提示顾客正在直播,商家也可自主设计直播提示。“对于不按要求张贴贴纸的机主,我们会强制要求停止直播。”但记者走访厦门一些参与直播的商家,并未发现有张贴直播提示。

  “居民家中的直播,不存在当事人不知情就被直播的情况,开通直播功能需要用户手机验证和后台实名制验证,要用户完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开通直播。”张西胜如是说。

  张西胜说,他们开设举报电话010-58541935,举报邮箱:360report@360.cn,以及官方客服QQ:3337851253,举报渠道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如果举报者有关于隐私的举报,他们会核实并做处理。如果直播机主不能提出正当的反诉理由和维权主张,将不再被恢复上线。

  未经同意直播即侵犯隐私权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宁认为,商家进行直播,要经过被直播对象的同意,否则就是侵害被直播对象的隐私权。直播平台有提醒用户的义务,并应该有相应的功能设置。否则,商家和平台就共同侵害未经同意的被直播对象的隐私权。此外,即便商家有张贴“正在直播”字样的提示语,也是属于商家的店堂广告,所以该提示语页是属于无效规定。市民如遇此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和平台消除影响并道歉。

  郑志宁表示,居民的家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家庭成员的隐私权也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