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庄凌龙 倪军)专门选购过期食品,假装食物中毒,利用小超市店主心虚不敢声张的心理弱点,恐吓索取高额赔偿。目前,涉嫌敲诈勒索的9人均被泉州晋江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2月份,刘某夫妇在晋江市西滨镇盘下一家小超市。不料,半个多月前,他们却碰上了“倒霉事”。

  3月30日中午11:40,2名男子来买了4瓶椰岛鹿龟酒,到了下午2点半左右,带着三四个人又找回来,说酒保质期过了,他们喝了身体不舒服。

  此时,刘某丈夫刚好不在,这几人进门后,有的在收银台旁一副要吐的样子,有的拍着桌子要求赔钱。刘某丈夫回来后,一名男子还扬起酒瓶,要砸向她丈夫。

  刘某说,对方买的酒确实过期了3个月,可能之前的店主留下来的,他们没检查到。

  虽然他们带着这些人去医院做了检查,但还是被威胁“不赔钱就砸店,还要报警、投诉到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刘某他们赔了对方11900元。

  不料,刘某夫妇的遭遇并非个例,好几家超市都“中招”了,还发现他们遇上的都是同一伙人。

  晋江卫生部门就这些人疑似食物中毒进行了调查,对方却拒不配合。在排查晋江全市医院类似病例中还发现,今年2月21日至3月3日期间的3起疑似食物中毒病例中,均出现了刘某江和李某,行为可疑。

  警方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排查一系列监控录像后,初步判定该团伙有9名成员,涉嫌敲诈勒索,并于4月1日锁定其中两名嫌疑人住在泉州丰泽区一家宾馆。

  专案组连夜展开抓捕工作,于4月2日凌晨3时许,一举抓获许某亚、刘某江、姜某彪等9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今年2月份以来,该团伙利用“购买过期商品,后假装食物中毒”的方法,进行敲诈勒索,在晋江、洛江、永春、南安等多地作案14起。

  目前,这9名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