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开始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分配方案,摇号后排序在1号—2002号的申请家庭将进入受理范围,未纳入受理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进入受理范围的家庭,从今日至4月24日(双休日仍正常受理),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资格。受理部门要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工作人员表示,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申请家庭,受理部门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因此产生的空余名额,将不再另作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