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5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成二煌 黄志涛)在动车站被偷光了财物,想从高速走路到厦门投奔老乡。今天中午,这名光着膀子的20岁小伙被泉州高速交警支队的民警发现,将其带离高速公路,及时制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悲剧。

小伙子因在高速上行走被拦下小伙子因在高速上行走被拦下

  午间,一大队三中队的黄警官在路面巡逻警示,在沈海高速公路上行(往厦门方向)2254公里处,发现一名光着上身的年轻男子在应急车道上行走。民警立即通过警车喊话器,要求该名男子立即停下来。

  为确保路面交通秩序和该名男子的安全,民警用警车将该名男子带离了高速公路。上了警车,该名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姓罗,系贵州省仁怀市高大坪乡人,今年20岁,身上带有一本起重机械作业证,原本准备来晋江打工。4日下午,他刚搭动车到晋江,身上的钱包和手机就不慎被偷了。第一时间,他想到了在厦门打工的老乡,可惜手机丢了,没有联系方式。无奈之下,他跟着路面的指示牌,从国道一路走到沈海高速晋江口,准备徒步走到厦门。顶着烈日,小伙子走得满头 大汗就把衣服脱掉了,在高速上走了三四公里,被巡逻的民警找到。

  随后,民警帮罗某联系了车辆,将其送到翔安高速出口。小伙子说,想先去补办电话卡联系老乡。分别时,小伙子一再对民警表示感谢。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请行人与骑自行车者不要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