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日讯 昨日上午,晋江法院停车场内,一部售价900多万元的劳斯莱斯幻影小车被罩上车罩,还贴了封条。原来,因一起股权纠纷案,被告方在二审判决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其名下车子被晋江法院依法查扣。据悉,若被执行人继续不履行,该小车将被依法拍卖。

  车主再不还款,这部劳斯莱斯幻影将被拍卖

  拖欠股权转让款 拒不履行判决

  65岁的晋江人杨先生与60岁的南安人郑某等,此前合伙在泉州经营一家化纤制造公司。两人都是该公司境外母公司的原始股东。2013年2月28 日,杨先生将持有的16%公司股权,作价4000余万元,转让给郑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同日,郑某向杨先生出具股权转让款支付承诺 书,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随后,杨先生与郑某办理了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而郑某却一直拖欠股权转让款1500余万元。为此,杨先生起诉至晋江法院,要求郑某立即支付拖欠的股权转让款,以及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

  2015年9月22日,晋江法院裁定查封了郑某所有的劳斯莱斯幻影一部,并给予双方庭外调解两个月,但未能达成协议。郑某一方辩称,杨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原始股东,也无证据证明其已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

  晋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先生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可观,与本案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且郑某对其真实性不持异议,可认定为本案定案依据。郑某出具付款承诺书后,未能依约按期支付转让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去年1月22日,晋江法院判决,郑某在判决生效之日10日内,给付杨先生1393.625万元及利息。

  被强制执行却失联

  法院查扣豪车

  郑某一方上诉后,去年8月19日,泉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今年1月16日,杨先生向晋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多次与郑某联系,却都联系不上。

  昨日上午9时许,法院得知,郑某被保全的劳斯莱斯幻影小车,藏在南安溪美一在装修的民房里,马上到现场进行执行。当天中午12点左右,海都记者赶到时,拖车工作人员正小心翼翼地将该部劳斯莱斯小车从拖车上倒到车位里。

  “这部车售价900多万元,随便磕碰一下,都要几十万维修费。”之后,工作人员将小车罩上车罩,贴上封条。法官表示,二审判决至今,郑某仍未还过一分钱。若此次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这部小车进行拍卖。(海都记者 林天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