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真坚 满荣)因销售病死猪肉制品,黄某为了避免在运输这些违法物品时暴露身份,便买了一部赃车用于运输。结果,在运输途中被警方怀疑查扣,违法行为暴露。

  3月2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

  2013年,黄某在明知是被盗车的情况下,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微型面包车,并将该车改装后用以运输病死猪肉制品。

  2015年11月1日,黄某安排刘某某驾驶该货车运载一车肉制品,准备开往广东饶平县。行驶至南靖县靖城镇珩坑村时,设卡的公安人员拦截后发现该车发动机被做了手脚,便将车扣下。经证实该车辆系被盗车辆。黄某因此被抓,同时牵出其售卖病死猪肉制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