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6日讯 据闽南网报道 日前,漳州一男子为讨回被欠工钱1.5万元,挥刀砍伤包工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吴某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包工头,林某之前在他的工地打过工,被欠工钱1.5万元。林某多次催讨,吴某总以没钱或别人尚欠他工程款等理由推脱。

  3月22日晚,林某再次打电话给吴某,欲讨工钱,不料对方一直没听电话。林某一肚子气,喝完酒后还带上家里的一把砍刀,准备到吴某家中讨说法。

  当晚20时许,林某到吴某家中,但吴某不在。他先是和吴某的老婆吵了起来,一小会儿后,吴某回家了。他一进门便对林某说,“我不还你钱,也不欠 你理由,你也没证据。”这话让林某暴怒,他拿出携带的那把砍刀往吴某头上砍去。吴某躲闪不急,头部鲜血直流,其家人见状连忙报警。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获悉,当晚,漳州110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砍人的林某抓获,吴某被送往医院救治。案件交由芗城公安分局南坑派出所处理。

  男子林某今年41岁,漳州芗城区人。经审讯,林某对其故意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3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林某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据林某供述,当天他带上砍刀,本想只是吓唬对方,希望对方能够尽快还钱。没想到,争吵起来后丧失理智,结果提刀就砍,才酿下这样的悲剧。

  警方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讨钱亦要有方,切莫意气用事,用非法手段追讨合法债务,导致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