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生活垃圾如果不进行分类,就会出现“高水分、高厨余、低热值”的特点,这样的垃圾进行终端处理时,无论是在填埋场填埋,还是焚烧处理,都会造成环境污染,带来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就要依靠垃圾分类,最基本的就是干湿分离。所以,我们在做垃圾分类宣导时,要更多地强调不分类带来的危害,要让居民认识到,生活垃圾的首要属性是污染源,产生垃圾就是制造污染,垃圾处理关乎自身利益,减量、分类是每个居民当然的责任,垃圾产生者排放在先,企业收运处理在后,产生者必须先尽到自己的分内责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垃圾分类是举手之劳的事,不分类就是在污染环境,害人害己。

  如果从木桶效应来看垃圾分类进度的话,法治水平就是桶底,我建议要加快垃圾分类法制建设,以法律手段强制垃圾分类制度;领导重视、顶层设计、基层创新是我们的长板,而全民参与则是短板,垃圾分类的进度快慢,有赖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