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林宇田 郑荔丽)饶某和郑某汽车驾驶证替代考试案,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起诉,近日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判处他们同为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元的处罚。

  饶某要考机动车B2驾驶证,因为时间匆忙,对科目一理论考试没有把握,便找到了郑某,求他冒名代替其参加考试。因为郑某刚参加并通过了这项科目的考试,又是亲戚关系,便答应了下来。

  2016年9月29日,饶某将身份证交给郑某,次日8时许,郑某冒名饶某参加由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的机动车B2驾驶证的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很顺利,可就在要领取成绩单时被民警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