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违章占道无证经营,被查后竟拿开水烫伤城管执法人员,并咬住城管左手大拇指。昨日,导报记者从湖里区法院获悉,这名伤人的女摊贩近日因犯妨害公务罪获刑。

  被告人吴某是一名女子,她今年30岁,小学文化,来自江西一个农村。事发当天,2016年12月8日7时许,吴某在本市湖里区钟宅社路口一家食杂店门口无证照占道经营早餐。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禾山中队执法队员杨某带领两名协查员在该处准备暂扣吴某的手推车时,吴某阻碍执法,拿勺子舀开水泼向两名协查员,并咬住其中一人的左手大拇指,致其左前臂烫伤面积超过4.0cm 2、左拇指皮肤破损,经鉴定系轻微伤。

  案发后,城管执法人员报警,吴某被随后出警到现场的民警抓获。

  近日,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