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已经36岁了,老夫妻却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近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收养引发的官司。

  这对老夫妻是因双方关系恶化才告上法庭的。老人说,养子阿毅(化名)初中毕业就辍学,养成许多不良习惯。而且,养子娶妻后,不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还对生病的老人不闻不问,所以让老人很寒心。

  因此,老人决定做个了断,并希望多年的付出能得到经济补偿,请求法院判决阿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5万元。

  老人

  “养子不孝顺,我们很伤心”

  老林(化名)夫妻二人都已经年过六旬,他们家住海沧区,老人原本就有两个女儿,但特别想有个儿子。1987年初,按照民间习俗,他们收养了一名男孩,并给男孩取了新名字,并以儿子的名义申报了户口。

  在法庭上,老林告诉法官,养子阿毅辍学之后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混混,养成各种不良习惯,怎么劝都不听。初中毕业后,阿毅就离家外出。

  2006年,25岁的阿毅娶了媳妇,并住到了妻子家,对养父母不闻不问。老人生病住院时,阿毅也不来照顾。2007年,养母因病住院,阿毅不但未曾照顾,甚至与养父发生激烈争吵。此后,他们就多年没有往来了。

  老林夫妻因此很伤心,他们没想到与阿毅的感情落得这般地步。因此,他们近日决定起诉解除收养关系。两位老人起诉说,养子的行为给他们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养子

  “没遗弃老人,只是没有钱”

  “我没有遗弃老人,我也感激他们多年的抚养之情,但我确实收入有限。”在法庭上,阿毅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他说,初中毕业时他考上了中专,可养父母没有为他缴交学费,所以他才辍学,之后外出打工。结婚后,他住到妻子家,是因为自己的家里居住条件有限,他并没有遗弃或虐待养父母。

  阿毅还说,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养父开办的厂里帮忙,家庭承包地中也有他的一份,都交给养父母出租出去了,租金也都是用来贴补家用。可见,他也以各种方式提供经济来源给老人,履行了赡养义务。

  阿毅表示,他同意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不过对于养父母提出的补偿5万元的要求,他认为太高。他说:“我自身收入有限,家庭负担也很重,我拿不出5万元补偿金,但我自愿补偿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