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11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12岁女孩郑某莲脸上、身上有伤疤,自称遭母亲殴打,疑有隐情(详见本报昨日A6版报道)。南安丰州镇政府立即组织丰州派出所、镇关工委相关工作人员入户走访调查。丰州派出所昨日与小孩母亲和家属进行了解,并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据了解,女孩身上伤痕并非母亲家暴所致。昨日,女孩已被舅舅带回监护。

  具体通报如下:经丰州镇派出所深入走访调查,得出结论:当事人郑某莲(户籍地:江西省鄱阳县古县渡头镇郑家村,现与其父母暂住丰州镇西华村)手指伤情均系其自伤,后因未规范治疗导致腐烂萎缩;腹部的伤情系意外被开水烫伤,并非其母亲刘某英所致。其父母忙于务工,对孩子的教育出现缺失,双方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导致其对父母的教育有逆反心理。

  目前,丰州镇已及时组织关工委和心理专家对郑某莲进行心理疏导,当事人情绪已较为缓和,其自己表示愿意同舅舅生活。目前,郑某莲已由其舅舅带回监护。

  昨日,南安市妇联也到女孩家中,同心理专家一起对女孩和母亲进行了解和心理辅导。据了解,女孩母亲在工厂工作,一天工作16个小时,常常晚上12点才回家。女孩幼时不在父母身边长大,会有一些坏习惯,而母亲管教得较为严厉,女孩因此觉得父母不够关心自己。

  对于一些留守儿童,父母忙于工作或不在身边,心理专家陈老师建议,孩子如果和父母存在沟通障碍,又处在叛逆期,父母如果用过于严厉的方式,将导致恶性循环。(海都记者 彭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