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5日讯 据莆田晚报报道 春寒料峭,泡温泉本是一件惬意的事,没想到遇到的事情至今都让市民阿可(化名)等人郁郁寡欢,成为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更让人心寒的是温泉工作人员的敷衍态度,让她们再次受到伤害。

  “有一妇女在温泉女宾部里偷拍照,被发现后跑了。我们女浴客向温泉工作人员讨说法,对方的答复令人很不满意……”2月20日晚上8:30分左右,阿可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上述问题。市民所反映的温泉营业点位于城西。接诉后,记者于当晚赶到该营业点女宾部。只见阿可和另外几名妇女的精神状态都很差,她们反映说偷拍者已经溜之大吉。而由于该营业点管理不善,这才给偷拍者得逞的机会。

  事情发生在当晚8时许,不少女浴客在女宾部浴池里泡温泉。而已经泡得满头大汗的阿可坐在浴池旁休息,无意间她发现有一名三四十岁的妇女,其拿着手机在浴室里面拍东西。当时大家都没穿衣服,赤身裸体的,这样怎么能拍呢?该女子的过分举动让孙阿可生气了,当场提出异议并制止女子的拍摄行为。没想到,对方争辩称自己没有拍照,而只是在玩手机。“我们大家是过来泡温泉放松享受的,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拍裸照?”此时,另外几名女浴客也大声斥呵着该妇女,其中一人一把夺过对方的手机后,发现四五个女浴客被拍了照,且全部都是她们泡澡没穿衣服的裸照。

  “照片上的人脸、身体都看的很清楚。”阿可说,这下她们几个人非常愤怒,该妇女的手机被扔进浴池里……当时现场闹哄哄的,正在女宾部值班的女工作人员也过来了,但其没有帮她们报警。“由于我们当时都没有穿衣服,无法及时控制这名偷拍女子,在没有拿回手机的情况下,她趁机跑走了。”

  “不知道我有没有被拍了?万一把这些照片发到色情网站,怎么办。” 在采访过程中,一女浴客对记者说,此类影像的传播速度和负面效应无法预知,也不敢想象,让当晚女宾部的大部分浴客惶惶不安。而当她们向女宾部工作人员讨说法时,对方的态度让人心寒。

  面对女浴客的指责,女宾部的工作人员则反复强调着:“偷拍的人也是一名顾客,她跑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有什么责任呢?”而记者在现场看到,女宾部内未对消费者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内有明令禁止。

  针对此事,一律师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每位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在特定的私密场所,未经他人许可,禁止任何拍摄行为,偷拍他人裸照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拘留、并给予处罚。

  另据该律师介绍说,对于公共洗浴中心,从保护消费者隐私的角度来看,经营方应当明令禁止消费者将手机带入公共浴室。“如果将拍到的裸照对外传播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达到一定数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经营方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