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路隐患颇多,逆行现象也时有发生。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文/图本报记者何炳进陆晓凤)本报近日连续关注电动自行车乱象,引发了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在呼吁交警部门依照现有法规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同时,市民也质疑,大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带来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电动车,究竟从何而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暗访]

  “警察会抓,你自己小心就好”

  “快”,是记者采访中,不少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对电动自行车的一致感受。“这些电动自行车很多时候速度飞快地在人行道上窜来窜去。”市民陈女士就曾在莲坂转盘附近散步时,被急于送餐的电动自行车剐蹭,“一转身电动自行车就不见踪影了,没有车牌也无处追责。”她说。

  同样的遭遇,也经常发生在机动车驾驶员身上。

  可是,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达20km/h”。电动自行车乱象多,其中大多还是超标车、超速车,那么,这些车都是从哪来的?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台湾街附近的一家电动车销售点,店内各种电动自行车琳琅满目,甚至连电摩都被摆在了店里显眼的位置。“这是明星代言的,卖得最好,这款是性价比最高的。”卖家一边吆喝着,一边迎上来说道。

  记者注意到,现场这些电动车的车把手附近都贴着一个合格标志,除了没有后视镜之外,车灯、手刹都一应俱全。一问车速,卖家说,最慢的30km/h,而较快的竟可以达到72km/h。

  这不是超标车吗?这些最低时速就达30km/h的超标车上路不会被交警拦下吗?

  “要抓,店里的车上路全部都会被抓,你自己小心就好。”随后,卖家指了指放置在店面后侧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你要是怕的话就买这种电池藏得比较深的,远远看起来就像一辆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