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漳浦男子蓝某童(此前有媒体误写为黄某华)发现小偷后穷追不舍,致小偷摔倒在地死亡。近日,蓝某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漳浦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引起了全国各地网友的热议,其中不少网友质疑漳浦县公安、检察机关。

  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当事人蓝某童,而漳浦县公安局、漳浦县检察院也做出了回应,称案件尚在审查起诉中,将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事件:全国网友热议“追小偷致死案”

  因抓小偷导致小偷摔死,51岁的蓝某童,最近卷入一场争论中,对漳浦县湖西乡顶坛村白鹤林社这个目不识丁的农民而言,他根本无法想象。几天前,蓝某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漳浦检察院审查起诉,消息一出,在全国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们几乎是骂声、质疑声一片,有网友表示:“以后碰到小偷,得说,爷您慢走,一路走好,千万别摔跤,东西太重拿不动,给您叫辆滴滴”、“如果失主摔死了,小偷担责吗?万一小偷专门挑下雨天偷窃呢?是不是大家都不要抓小偷了”……

  全国各大媒体微博都转了这篇报道,网络大V们也按捺不住了。微博粉丝108万的微博大V @段郎说事对此发表头条文章:“我认为当时情况下有人追抓小偷是本能反应,怎么可能会联想到拉扯小偷会有‘雨天摔倒致死’后果?照这样下去,还有谁敢见义勇为?同理,如果经查在抓捕小偷拉扯中,也不小心有小偷意外死亡,那警察是不是也要被追责?那还有谁愿意当警察?”

  回应:尚在审查起诉中,将适时公布

  昨日,漳浦县检察院也发布了相关的情况通报:

  3月21日4时许,蓝某童在家中睡觉时察觉门外有人偷窃,出门发现本案死者陈某手上抓有鸭子,后喊“抓贼”并追赶陈某至蓝某仁家门口时,抓住陈某衣袖,因雨天路滑,致两人同时摔倒在水泥地面上。蓝某童家属报警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3月21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蓝某童立案侦查,次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并于3月29日以蓝某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的通报指出,4月5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随后,蓝某童被取保候审。“10月27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蓝某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直接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尚在我院审查起诉中。我院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情况。”通报表示。

  昨日傍晚,漳浦县公安局也在进行情况说明,与漳浦县检察院的通报基本一致。该局有关负责人说:“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他们当时有个补充侦察的意见,我们又补充了相关的材料,如尸检报告、笔录等,再提送漳浦检察院审查,这个程序是没有问题的。”

  说法:小偷的死亡,是无法预见的

  对该案件,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敏辉介绍,首先,本案目前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是否会正式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前公诉尚不确定,即使检察机关提前公诉,也不是本案的最后结果,蓝某童是否有罪,最后需由法院来判决。

  林敏辉个人认为,从公安机关侦查的内容来看,对于小偷死亡的结果,蓝某童是无法预见的,陈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蓝某童不应对小偷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最后蓝某童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那么在出现“抓小偷”的时候,可能会造成老百姓心理上的恐慌,所以,对于这类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应慎之又慎。

  对话

  “他自己逃跑过程中摔倒的”

  这件事已过去7个多月了,可蓝某童对那晚发生的事,仍记得一清二楚。昨日,蓝某童称,被要求前往漳浦县检察院做笔录,随后在电话里,他还原了事发过程。

  蓝某童回忆,3月21日凌晨4时许,他孙女要吃米糊,他便起床要泡,突然,他听到门外传来鸭子的嘎嘎声,就跑出去看,发现一个人扔下鸭子后跑了,他便边喊“抓小偷”边追了出去。

  “小偷跑了很远,因雨天路滑,我在追小偷的过程中摔了一跤后就没追了,我还对小偷说‘别跑了,你跑不了的’,可小偷还是一直跑。”蓝某童说,小偷在距离他10多米的地方也摔倒了,他爬起来跑过去,小偷也慢慢爬起来,他还帮忙扶小偷起来,这时他彻底看清小偷的真面目——是一个老人,便对小偷说:“你这么老了,还偷鸡偷鸭,实在不应该啊!”

  蓝某童说,他用手抓住小偷后面的衣服,拖住他并让他坐着,随后,他让儿子报警,还叫老婆拿来雨伞帮小偷撑着,就怕小偷冷死。“可慢慢地,小偷滑下去,我当时以为他是因为害怕,这时其他村民们要打他,被我阻止了,我说‘是老人家,不能打’。”蓝某童说。

  事发后,小偷陈某次日死亡,蓝某童便进了看守所,“这辈子从没犯过事,从没去过看守所,被关了16天,我就瘦了10多斤”。

  如今,蓝某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漳浦检察院审查起诉。听闻此事,蓝某童显得很激动,他说:“他自己逃跑过程中摔倒的,跟我没关系,我这种人不会去害人的,如果我想害他,我干吗还要叫儿子报警?”

  导报记者 林晓琪 王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