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疑因翔安一项目 涉案疑因翔安一项目

  昨天傍晚,厦门检察发布消息称,日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原局长柯志敏(副厅级)受贿罪一案依法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认定:被告人柯志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去年4月,坊间就传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局长、党组书记柯志敏(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不久后,厦门市纪委网站对外发布这一简短消息,证实了这一传闻,但没有进一步透露具体案情。

  这名被调查的女“厅官”,也是近年来厦门涉案被调查的级别最高官员。

  接近柯志敏家人的知情人士透露,案发疑因与在翔安任职期间一项目有关。

  据传,柯在翔安担任区领导期间,龙岩一企业有意到翔安投资一山坡地项目,用于地产开发等,并与翔安谈妥了一些条件;但后由于该公司股东关系等原因,并未竞得该地块,并最终牵出了柯志敏。但这并未得到有关方面的证实。

  值得一提的是,柯志敏任区长的五年间,正是翔安快速发展的五年,环东海域、翔安新城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纷纷动工落地。

  不过,这位人士透露,柯志敏的丈夫是做证券投资等生意,为人仗义,事业成功,家境应该还算殷实。

  记者曾试图求证上述传言,得到的答复均为“以纪检机关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没想当官”,却曾是耀眼新星

  但就在她被调查前,作为厦门为数不多的女区长、女局长,她曾是厦门干部队伍中一颗耀眼的新星。

  柯志敏年轻的时候,曾经到农村插队,当过民兵营长。后来,有财政专业学习背景的她任职集美区财政局局长。就这样,柯志敏当上了她没有想过要当的官。

  在任职集美区财政局局长之后,柯志敏又调到集美区灌口镇任党委书记。紧接着,她又任职过集美区副区长,集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3年,翔安区正式成立,柯志敏从集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任上调任翔安,成为这个新区的首届主官之一。当年10月,她当选翔安区首任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2月,在区人大工作不到四年,柯志敏再次走上新的岗位,当选翔安区政府第二任区长。

  一般而言,从区长转任人大主任,是比较常见的任职顺序,而从人大主任转任区长的,却十分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