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女子凌晨5点多没有关门,结果一名好色邻居发现漏洞,持菜刀进屋对女子进行强制猥亵。

  李小姐今年20多岁,在厦门一家企业打工,租住在湖里区后埔社一幢出租屋的2楼。

  去年10月20日凌晨5点多,李小姐忘了关门,租住在隔壁的外来工陈某外出喝酒回来,发现大门开着,立即起了色心。

  陈某回到自己住处,拿了一把菜刀,进入李小姐暂住处,抚摸、亲吻正在熟睡的被害人李小姐。李小姐被惊醒后,陈某持菜刀威胁,并脱下被害人内裤亲吻下身。这时,李小姐趁机拿起菜刀,大喊:“你给我滚开!”见菜刀落入对方手中,陈某只好逃离。

  2014年11月12日22时许,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李小姐报警,并在李小姐指认下,抓获陈某。

  经查,陈某是一名90后,被抓获后,主动赔偿给李小姐人民币7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持刀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不过,考虑到他自愿认罪,又获得了被害人谅解,因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