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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特派漳州记者 黄小英)今年48岁的庄顺福由于家庭困难,至今未婚,昨日却意外被大王椰子树重达60斤的树枝砸死。前日下午3点10分左右,这一幕发生在南靖县城中山北路一家具店门口。

  庄顺福是南靖县船场镇赤坑村的村民。前日上午,他骑着摩托车赶到平和去购买蜜柚苗。当日下午两点半左右,他打算叫朋友开辆三轮摩托车帮忙载蜜柚苗回南靖老家,于是,他前往朋友简先生开的家具店里泡茶等待。

  坐了半个多小时后,庄顺福见天快下雨了,想到停在店门口的摩托车后座还放着东西,便走出去准备将东西拿到屋内。这时,一阵大风刮来,在他正前方的大王椰子树上的树枝掉了下来,砸中了他的脖子,庄顺福当场倒地不起。

  “你会不会想吐?”简先生见状急忙跑出去,发现庄顺福身上没有明显血迹,但庄顺福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时,庄顺福的朋友刚好开着三轮摩托车赶到店里,简先生急忙将庄顺福抱上三轮摩托车,往南靖县医院奔去。路上,庄顺福一直张着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赶到医院后,庄顺福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庄顺福的亲弟弟庄南份介绍,他们家中共有7个兄弟姐妹,庄顺福排行老五。由于家庭困难,庄顺福一直未婚,平时庄顺福和79岁的老母亲居住,以种蜜柚谋生。得知庄顺福意外身亡,老母亲痛哭不止,“医生说我哥脖子里的两条筋都断了,血管也断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时,砸中庄顺福的树枝已被清理走了。记者看到,肇事的大王椰子树有十来米高。简先生告诉记者,民警对砸中庄顺福的树枝进行称重,发现树枝重达60多斤,庄顺福正是被其中最重的树柄部分砸中。

  追责

  赔偿事宜

  正在协商

  记者发现,南靖县城的主干道中山北路和嘉盛路两旁种的均为大王椰子树。居民反映,大王椰子树树枝常将停在路边的车砸坏,有时还险些砸到人。

  人 行道上的绿化树将人砸死该由谁担责?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叶世荡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九十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规定,该事件中,南靖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管理处作为管 理人或所有人,负有安全防范责任,若存在管理不到位,或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昨日下午,庄顺福的家人与南靖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管理处等部门针对赔偿事宜展开协商。接下来,南靖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管理处每两天将清理一次路面上的大王椰子树和假槟榔树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