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朱敏敏 王小兰) 2013年12月7日,怀孕3个月,17岁的辍学少女林丽在福州新店一家黑网吧上网至深夜11点多,从机房路过吧台时,见网管员舒某与一文身男子雷某聊天,便加入其中。

  其间,舒某问其酒量如何,林丽快语相告,称会喝酒但酒量不好。随后,舒某与文身男子雷某从货架上拿出三瓶雪津啤酒,三人一人一瓶边喝边聊。

  林丽喝完半瓶便醉酒不醒,舒某、雷某趁机将其抬到休息间,先后强行与林丽发生性关系。之后,范某和陈某在雷某授意下,也先后趁林丽醉酒将其轮奸。

  之 后,林丽在男友的帮助下报警,2013年12月8日,舒某等4人先后被抓获归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此案认为,舒某等4人违背妇女意志,轮流强行与被害 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触犯刑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舒某等4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