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1日讯 再过不到两个月,就是姐姐去世9周年的忌日。昨日,在读大学三年级的妹妹刘青在网上发帖,想为家人讨回姐姐刘芳的死亡赔偿款17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2006年3月18日晚。下班后,男工友乔某骑自行车载刘芳,沿着厦门市思明区忠仑公园内道路往蔡塘社区方向驶到交叉路口时,没能完全躲开路中间的隔离石墩,刘芳从自行车后座摔下,送医两天后死亡。

  刘青介绍,姐姐那时18岁,辍学从泉州老家到厦门打工才1个多月。出事后,乔某潜逃被通缉,隔年3月份被公安部门抓获,10月,乔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 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乔某当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芳父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及 误工费共计1701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