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4月25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黄燕 连丽)连江敖江镇小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某,在协助政府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款23万元。近日,连江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林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介绍,2000年10月至2016年8月,林某历任连江敖江镇小湾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并协助政府对小湾村内违章建筑履行巡查、劝阻的职责。其间林某明知周某等13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章建房,共收受他们贿赂21.5万元后,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巡查、劝阻的职责,使上述13户违建面积达10198.1平方米的房子建成,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4年5、6月份,林某在协助连江县敖江镇政府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的行政管理工作时,给予该项目施工方王某帮助和照顾,并收受贿赂款5000元。

  2009年5月,林某为吴某在户籍办理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