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

  强化管理规范运营

  为共享单车“开药方”

  编制出台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编制关于引导共享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报市政府适时发布。届时,这一政府规范性文件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使用者使用行为等。

  完善自行车停放点施划

  市政部门将充分征求共享单车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大数据分析,摸清用户的使用规律,精准施划停放点,让停放点更便民。思明、湖里两区4000个自行车停放点有些不合理的将被调整,市政提升的11条主干道、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改造已基本完成,自行车停放点的施划也将进一步完善。

  在示范路清理“违停”自行车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将湖滨南路、湖滨北路、湖滨中路、市府大道等4条市政主干道列为示范路,并在这些路段新施划了56个停车点,加上原有的共有100多个停车点,可停放上千部自行车,同时仍在不断完善中。4月20日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志愿者在这些路段宣传、引导市民按规范停车。4月28日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将着手清理这四条路段上的“违停”自行车,统一存放在临时场地,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认领。被清理的自行车量,也将作为对企业信用的考评依据。这些示范路对共享单车的管理经验形成后,将逐步推广到其他路段。

  建立企业信用考评体系

  相关部门将建立对共享单车企业的信用考评体系,要求企业动态信息接入到政府监管平台,企业要主动报备投放数量、办公地点、负责人、投诉电话等,信用评分作为企业能在厦门投多少车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管理不到位,不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投放数量直至清出市场,而信用高、管理好的企业,则鼓励其提高投放量。

  [记者手记]

  共享单车

  共管才能共赢

  共享单车带来便利,也带来种种乱象,对其“既爱又恨”的复杂心情,相信不少市民都有。如何把好事办好,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共享单车企业必须履行其主体责任。企业作为共享单车投放、经营管理的主体和直接参与市场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承担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投放数量和服务质量必须齐头并进,通过用户的口碑赢得市场,而不是盲目扩张。

  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履行好监管职责。正如市市政园林局局长龚建阳所说,“共享单车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如果任由其在市政道路、人行设施上泛滥,那就是我们的失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引导共享单车健康发展。

  共享单车的用户,则应时刻把文明带在路上。在停车点停车,按规范上锁,爱护共享单车,方便他人,最终也将方便自己。举手之劳,彰显的却是个人品格和文明素质,这也是文明城市的市民应有的做法。

  只有各方明确自身定位,履行好各自责任,共同努力,共享单车才能健康骑行,实现企业、政府和市民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