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经常会有市民在周边海域发现白海豚的身影
4月17日
网友拍到成群的白海豚
在厦门嵩屿码头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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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最近在厦门见到了白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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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白海豚,是犯罪!
《刑法》341 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请不要做伤害白海豚的事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
能给中华白海豚一个温馨舒适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