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庄雅君钟宝坤曾昊然)当前,保险越来越受重视,很多市民会买一份保障、买一份安心,而有的人则把保险当成一种理财方式。不过,今后买保险可能不如现在容易了。

  记者获悉,4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市民就诊的电子病历在联网的各个医院都可以被查到。而由于商业保险的购买一直与投保人的就诊记录有着紧密联系,投保时,病历上细微的就诊记录都可能影响保费费率与拒保概率。

  新规实施

  电子病历

  至少保存15年

  记者日前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4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的书写、存储、使用和封存等均需按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规范,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记者走访了多家三甲医院,发现电子病历已相当普及,且多数医院可联网查询患者信息。记者在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到,当患者描述病情后,医生采用电脑打字在系统内输入填写相关内容,保存后直接将看诊信息打印给患者。

  “以往门诊使用纸质病历,最常见的问题就是患者自行保存导致丢失,不利于医生对患者病史的了解。”厦门市第二医院肝胆外科医生王茂林告诉记者,实行电子病历,不仅更易查阅病史、药敏信息,还能更方便追踪病情,通过医疗信息共享,支持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连续治疗。

  影响理赔

  就诊信息成为核保参考

  病历上的信息对保险理赔有多重要?近日,市民陈先生就和记者讲述了自己因就诊时对病情描述不清,而被保险公司拒赔的经历。

  陈先生告诉记者,上个月,他因腰部不适到医院住院治疗,后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但由于我在就诊时没有告诉医生是意外扭伤,只说了腰部不适,医生的诊断症状是腰椎间盘突出,保险公司认为病历上体现的信息不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围,所以不允赔付。”

  随后,陈先生找到主治医师,希望能通过修改病历向保险公司证明是因为意外扭伤治疗。但院方经过了解后回复,陈先生确实因为腰部不适住院,医生写了病历资料并进行治疗,病历不可随意修改。陈先生因此无法理赔。

  就诊信息不仅影响保险理赔,还可能影响到保险投放。80后郭小姐就因为曾患有甲状腺肿瘤的病史而想购买重疾险时被要求延期投保。保险公司要求郭小姐提交近期体检报告,并对各项指标进行人工核实,最后审核给出的回复是,先治疗再投保。

  君龙人寿保单行政部负责人赵建林表示,在电子病历新规实施之后,每个人从小到大的就诊信息都将被清晰记录保存,并且作为保险公司核保时的参考。就诊次数较多、住院史、生活习惯不佳等很多原本细微的记录,都有可能导致保费费率上涨。此外,凡是在医院有过血液方面及脏器疾病记录的,极有可能被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