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让试点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图为朗豪酒店。(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从2012年11月1日,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相继试点“营改增”,到去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陆续加入试点,对厦门纳税人而言,营业税已成为历史。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大幕在厦拉开四年多来,我市试点企业累计减税额达108.67亿元,相关行业试点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曲皓 戴小花

  物流企业减税效果显著

  上海阿尔卑斯物流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是首批营改增试点企业。

  “刚开始确实有些担心。”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先生对记者说,一方面,要改变开票和做账方法着实有些困难,更何况税多了还是少了,当时谁也说不清。但看到2016年的财务报表,刘先生终于笑逐颜开。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由于营改增全面推开,许多费用类项目可以取得进项抵扣,2016年,公司共缴纳增值税14.75万元,如果按营业税计算,需缴纳51万元,而营改增后应缴税款少了36万元左右,税负下降了七成。

  传统行业迎来洗牌机遇

  税负的下降提高企业的利润,除了给企业带来直接利好之外,更重要的是带来了行业的重新洗牌。

  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筑业作为传统行业,市场开放度高、入行门槛低,低价中标等恶性竞争现象普遍。而营改增后,若无法取得规范的可抵扣发票,将导致企业税负上升。也就是说,从长远看,那些管理混乱、依靠不开发票偷漏税来降低成本的企业将被逐渐淘汰;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财务核算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企业将会更好地生存下来。另外,随着增值税抵扣链条的逐步完善,建筑业增值税的总体税负也还有下降空间。

  对厦门酒店业经营者来说,随着营改增的推进,税负也有望实现“只减不增”。“去年酒店纳入营改增以来,我们共取得并认证相关进项税额 213.14万元,缴纳增值税170.08万元,实际减税219.72万元,减税幅度高达56.35%。”厦门朗豪酒店的余经理表示,今年酒店打算将省下的资金用于硬件改造升级,而这些成本也都是可以抵扣的,预计未来企业税负将持续下降。

  改革为“创客”带来利好

  迎来发展机遇的还有来鹭岛的“创客”们。郑先生是一名80后新“创客”,2015年底在厦门注册成立了“圣体健身俱乐部”。他告诉记者,营改增前,公司要按5%缴纳营业税,而现在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按3%缴纳增值税就可以了,每个月大概减少了近万元的税收,一年下来税负下降十来万,“足够多聘请两名健身教练了。”

  营改增政策给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无条件”减税的红利。记者了解到,营改增纳税人在认定类型之日前的连续12个月(或前一年度)内,企业只要收入未达500万人民币,就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刚离开起跑线不远的初创企业,大多属于这一范畴。因此,营改增直接降低了“创客”们的税负。

  此外,其他行业的营改增减税效应也全面“传导”到了初创企业。比如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纳入营改增后,企业每月支付的租金、经营场所的装修费用都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减税款,这些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有效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减税降负也让鹭岛的“创客”们插上了腾飞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