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又涨啦!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15元,调整后为260元,待遇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此次调整将有5万多人直接受益。

  据悉,厦门于2010年7月率先建立了城乡统筹一体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待遇水平较高,和其他各类社会养老保险衔接转换灵活,较为人性化。经过多年发展,此前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245元,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参保缴费人员为15.98万人,享受待遇人员为5.15万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省统一布置,厦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再上调15元,调整后为260元。其中,具有厦门户籍但不满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础养老金调整为100元,自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的次月起,改按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以上同类人员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执行。调整后,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调整自2016年7月起执行,2016年7月至12月的调增部分,将于2016年12月一次性补发。发放工作均由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完成,无需参保人员办理任何手续。

  以具有厦门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为例,12月15日左右,他们已收到本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45元,12月31日前,还将收到7月至12月调增部分共计90元(15元×6个月)。从2017年1月起,他们每月将收到26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