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2:每月购药额度提高
目前,参保人在每社保年度内,使用健康账户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每月不能超过200元。
考虑到慢性病患者长期服药的需求,新政提高健康账户在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每月购药的额度,从200元提高到300元。
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可以用健康账户的钱更多了。
变化3:家人买药可共享健康账户
厦门的参保职工可以为参加本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为健康账户余额不足或无健康账户的家庭成员支付自付医疗费。
目前,参保人员“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健康账户资金只能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也就是只有看病时才能用,在定点药店买药不能用。
7月起,这一政策也将调整,健康账户的使用范围将扩大,参保人健康账户里的钱,可以通过“家庭医疗共济网”让家人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消杀产品和医用耗材,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
这是什么概念呢?如果你家人的社保卡没有健康账户(如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或者健康账户里没钱了,只要你们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家人购药时直接刷自己的社保卡,就可以用你健康账户里的钱买药啦!这样一来,家庭的整体医疗费负担减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