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曾昊然

  到了年底,能够拿着满意的薪水回家过年,是广大务工人员的心愿。日前,市建设局联合规划委等6部门联合颁发《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设单位一旦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可能面临半年的“监禁”。

  据悉,该“黑名单”管理制度推出后,也是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的制度。

  拖欠工资或入“黑名单”

  记者从《办法》中看到,“黑名单”管理对象涵盖建设、施工、勘查、设计、商品砼生产等建筑市场领域的企业。

  市建设局陈锦良总建筑师介绍,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的相关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采取惩戒措施。以建设单位为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可能面临半年的“黑名单”监禁时间。

  此外,如果单位发生特别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将面临1年的“监禁”时间。

  承接业务将受限制

  进入“黑名单”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与信用监管评价挂钩。在开展年度信用评价时,对于在评价年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其信用评价结果限制在不合格的等级范围内。

  其次,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拒绝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投标。此外,行政相关部门还将进行资质资格差异化和承建工程差别化的监管,也就是说,企业或单位未从“黑名单”解除前,资质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批准其资质升级申请、增项申请,同时对其施加更加严格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力度。

  最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项目相关负责人,当年一律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企业或单位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也视同其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

  “黑名单”期限可增减

  记者从《办法》中看到,对于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的期限,一般为自公布之日起3—12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黑名单”也有“增减刑”。《办法》中指出,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被列入“黑名单”期间,如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或影响,且对需整改的问题积极整改确有实效的,可缩短1-3个月“黑名单”管理期限,但执行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此外,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到期后,如仍存在需整改的问题的,其“黑名单”管理期限将延长,直至整改落实到位后方可从“黑名单”中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