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5日讯 干部出问题,领导也要被追责。昨天,漳州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其中,漳浦、南靖县公安局各有一名副局长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处分通报。

  通报称,漳浦县公安局党 委委员、副局长林长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经查,2014年以来,漳浦县看守所民警陈荣和、张鸿春和职工陈铭榕等人发生违纪问题被党纪立案,漳浦县看守所所 长胡正义、副所长林毅龙、民警林志慧等人因犯罪被立案侦查。林长盛作为分管领导,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系统发生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 导责任。今年7月,漳浦县纪委给予林长盛党内警告处分。

  长泰县马洋溪旅游区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詹水松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经查,2014年以来,马洋溪生态旅游区旺亭村、后坊村和管委会财务科共有10名干部因犯贪污或职务侵占罪被 判处刑罚。詹水松作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未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今年7月,长泰县纪委给予詹水松党内警告处 分。

  南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文龙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经查,2013年1月至2月,陈文龙在担任山城派出所所长期间,在审签本单位财务报销手 续过程中,未能严格履行审查把关职责,造成该所用娱乐场所票据虚报套取公款34130元,冲销单位费用开支的不良后果。陈文龙作为派出所所长,负有主要领 导责任。今年9月,南靖县纪委给予陈文龙党内警告处分。

  云霄县国土局局长林长 镇,临港工业区党工委书记、云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伟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经查,2013年,云霄县福锦广场土地挂牌后,土地没有净地出让,土地出让金不 能及时全额收取,且整改不到位。林长镇、陈伟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今年5月,云霄县监察局给予林长镇行政警告处分,云霄县纪委给予陈伟其党内警告处 分。(海都记者 周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