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骆余民 林芹)近日,厦门市纪委通报了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有6名基层干部因腐败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刑。
   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鼓浪屿工商所原所长郭跃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辖区内12名商户经营者送予的现金、代币购物卡共计24.25万元,并对经营者的 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郭跃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原副中队长庄群,收受违建人员贿赂13万元。明知陈某某在其巡查区域存在违法抢建行为,不仅不查处,反而通风报信,致其违法抢建多获得政府拆迁补偿款66.42万元。庄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海沧区东孚中心小学总务处主任廖锦镖,多次收受供货商和工程承包商送予的好处费共计8.2万元。廖锦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集美区杏林街道内林村第九小组组长李碧雄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共计26.31万元,其中,其个人分得12.01万元。李碧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
  同安区祥平街道原副主任柯朝东,伙同他人合谋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45万元。柯朝东被开除党籍,并被司法机关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翔安区执法局马巷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洪清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人员财物6.84万元。洪清云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