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23日电 来自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官网的消息:4月18日,福建省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震慑作用,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为:

  1、福鼎市桐城街道玉塘村党支部书记夏品显、村委会主任夏品苏(非中共党员)贪污、私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经查,夏品显和夏品苏在协助街道办事处从事项 目征地清点青苗、发放补偿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村民的名义伙同他人(另案处理)虚报骗取征地及青苗补偿款、村集体土地租金共计39万多元,其中夏品显 分得1万元、夏品苏分得32万多元;两人还挪用土地补偿款200万元,用于投资开发、牟取私利。此外,夏品苏以高速公路征地款的名义,骗取工作经费7万 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4年12月,夏品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夏品显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夏品苏有期徒刑十二年。

  2、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报账员陈魁星贪污低保补助款等问题。经查,陈魁星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该村10户共计19名低保户的低保款存折扣留不予发放,并 将上述低保户的低保补助款及春节慰问金共计4.6万元予以侵吞,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4月,陈魁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 年,缓刑二年。

  3、连城县北团镇上江村党支部书记陈祖奎侵吞村集体财产、贿选等问题。经查,陈祖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报账、虚增工 程款等方式,侵吞村集体财产3.5万多元,收受一企业负责人贿赂2万元。2012年7月,陈祖奎花费2.78万元贿赂选民当选村党支部书记;而后,陈祖奎 又帮助伍某某贿赂选民1万元当选村委会主任。2014年4月,陈祖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