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原局长挪公款被判刑

  晨报讯(特派龙岩记者 廖燕妮 通讯员 陈立烽 刘文福)近日,记者获悉,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该市移民局原局长苏元光有期徒刑23年。

  据介绍,苏元光在担任龙岩市移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独断专行,为支付个人赌资和投资需要,挪用国家用于棉花滩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及调概资金 1400余万元。同时,滥用职权,套取国家移民培训专项经费390余万元用于违法违规开支,并侵吞移民培训经费等各项公款110余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此外,还收受他人贿赂13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法院经审理认定苏元光构成上述4罪,判处其40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2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