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资料图)▲漳州市(资料图)

  导报讯(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文明办昨日将我省拟推荐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据公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为:福州市、厦门市。参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为:三明市、漳州市、泉州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 市地级提名城市为: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为:福清市、晋江市、石狮市、长泰县、惠安县、沙县、泰宁县、武平 县。

  此外,共有29个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同时继续保留42个村镇为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本次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受理部门为福建省精神 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fjswmb@163.com;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委文明办1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