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下发《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厦门中行依托全新的自贸外汇政策,为自贸区内多家企业办理了包括自贸区外币资金池、A类企业出口收汇直入结算户等首批试点业务。

  厦门中行在《细则》出台后的第一时间积极响应,成功与自贸区内企业厦门市明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就跨国企业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签订服务协议,成为自贸政策框架下的首家向厦门外管局提交外币资金池备案手续的银行。

  同日,中行为多家自贸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办理了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直入一般结算账户,不再通过待核查账户过渡。试点流程为企业节约了收汇时间,降低了运营成本。

  中国银行在自贸区业务方面始终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厦门中行积极跟进自贸区的各项落地政策,并将政策精神应用于企业的实际需求中,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今后厦门中行将继续全面参与厦门自贸区的改革实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中国银行集团国际化、多元化和海内外一体化经营优势,为客户提供全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优质金融服务。